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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科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4-05-07    作者:基建处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在处长领导下,实施基建项目设计与施工目标管理;负责基建项目的设计、工程质量,建设工期、文明施工和安全等工作;协助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工程前期准备,参加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等工作。具体工作如下:

一、落实基建项目立项、方案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、设计变更施工准备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、项目移交、工程保修与维修等流程图作业,对照计划检查。

二、审查设计方案,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,组织施工图会审。

三、协照招标代理单位招祭准备工作,参与投标单位考察,组织现场勘查。

四、负责组织基建材料的询问价,考察、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料预审工作。

五、负责安排施工单位编制申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。

六、审查项目的进度计划和进度表。

七、跟踪执行施工合同。

八、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、验收与档案移交。

九、配合政府部门对工程检查验收。

十、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内外关系。

十一、定期向处和汇报项目建设情况。

十二、及时向处长报告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。

十三、检查督促并及时解决整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。

十四、对认定的工作目标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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