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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8-12-25    作者:基建处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第一条 为规范基建处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,保障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、有效运行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结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基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基建信息管理系统适用范围为基建处管理的各类工程,包括各类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修缮等工程项目。上述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化管理事务,原则上必须在基建管理系统完成。

第三条 基建管理信息化工作统一规划、统一标准、统一建设、统一管理,突出以项目为主的台账式管理模式,实现基建项目信息资源共享,从宏观上建立流程化管理控制,从微观上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。

第四条 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工作岗位和具体项目分工设置账号权限,信息系统生成的各类表单与传统书面流转表单具有同等效力,各账号系统内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字具有同等效力。各参建单位必须根据项目管理工作要求,参与使用基建信息管理系统,并完成响应信息化工作。

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,基建处信息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系统的功能开发、使用管理、运行维护等各项工作。各管理部负责相关模块信息的录入和维护,负责相关程序的发起和资料上传等相关工作。招标合约部负责相关流程的审核和归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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