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处
 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 

 首页 | 部门简介 | 制度建设 | 工程简介 | 政策法规 | 信息公开 | 工作动态 | 学院首页 

  当前位置:文章正文  
 

塑胶田径运动场管理规定
2014-05-07 11:14 基建处 

一、本塑胶田径运动场原则上只允许本院师生员工、家属活动,学院以外人员未经工会同意严禁进入运动场,进入运动场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一、禁止各种车辆(含机动车、自行车、人力车和童车等)入内,禁止锋利物刺化入场地。严禁带宠物入内。

二、进入运动场穿运动鞋,避免穿硬底鞋、高跟鞋。用跑鞋时,跑钉不得超过7毫米。

三、严禁杠铃、铅球、标枪、铁饼等应质量器材进入场地。

四、严禁将泥土、杂物带入场内。请勿在雨雪天气时在草坪上从事运动。

五、严禁将化学物品、口香糖、有色饮料、烟蒂及其他火种带入场内,严禁在场内吃食物。

六、进入场地的所有人员都要爱护场内设施、维护场内秩序、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、保持场内清洁的义务。

七、本规定由   学院工会负责解释。       

八、田径场开灯时间:每日18:00—21:00

 

关闭窗口
 

建筑特色  
政策法规  

基建处版权所有   联系电话:0913-2362150   技术支持:网络与信息中心